必须提交的破产申请材料列表
来源:找法网    时间:2023-06-28 16:29:48

一、必须提交的破产申请材料列表

债务人申请破产,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


(资料图片)

1.书面破产申请;

2.企业主体资格证明;

3.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;

4.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;

5.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,并附审计报告;

6.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,包括有形资产,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;

7.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、帐号、资金等;

8.企业债权情况表,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、住所、债权数额、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;

9.企业债务情况表,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、住所、债权数额、发生时间;

10.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;

11.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;

12.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
二、解散与破产公司清算的差异在哪

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如下:

1.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届满、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原因、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等,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公司资不抵债,无法清偿到期债务,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;

2.解散清算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,具有很大的任意性,破产清算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,强制性强;

3.解散清算可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,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,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,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从破产管理人员名单中选择。

三、破产申请是否是包括重整申请

找法网提醒您,破产申请不是包括重整申请。

根据《企业破产法》第七十条,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,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。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,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、宣告债务人破产前,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,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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